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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329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829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73290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收款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65)。 |
| 裁判日期 | 2018-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