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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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日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杭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日灿万华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杭州日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7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有效。 二、驳回原告杭州日灿万华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本诉受理费66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杭州日灿万华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40元,由被告杭州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