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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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厚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厚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厚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2019年5月的服务费及代缴费1,907,880.71元; 二、被告上海厚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1,907,880.7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自2019年6月27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970元,减半收取计10,98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5,985元,由被告上海厚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