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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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腾艺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刚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刚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877,064.52元; 二、被告上海刚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损失(以877,064.5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自2019年3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699元,减半收取计6,349.50元,由被告上海刚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307元,由原告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2.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