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总部 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修复费用76000元、空置损失5000元,以上共计81000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00元,由***负担375元(已交纳),由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82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7-2 |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