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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总部
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修复费用76000元、空置损失5000元,以上共计81000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00元,由***负担375元(已交纳),由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82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7-2
发布日期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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