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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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卿圣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以21万元为限对被告四川卿圣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5)北民初字第200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款予以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