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三赢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2021)皖1525民初505号民事判决;

二、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安徽三赢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除安徽三赢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审核确认的债权之外尚享有破产债权1672146.14元,为普通债权。

三、驳回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64730元,由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53500元,安徽三赢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2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4729元,由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53500元,安徽三赢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22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10-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