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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丹高峰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南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7326元,财产保全费4696元,合计12022元,由原告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7-20
发布日期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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