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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三福船业控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626800元,减半收取为1813400元,由原告三福船业控股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9-2
发布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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