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楼顶平台在其搭建范围内恢复原状;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41元,减半收取321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5-7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