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省兴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地产集团都市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经阁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郑州地产集团都市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256448.08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长沙经阁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应当赔偿被申请人郑州地产集团都市开发有限公司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