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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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桂林精纳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12执539号 陈安琪(申请执行人)、刘双(被执行人)、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陈安琪与被执行人刘双、长春市双阳区城中小学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817.82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817.82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30日将该款支付给陈安琪(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陈安琪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至此,陈安琪(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112民初53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8-30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