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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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要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承德要德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经营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要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6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60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6月27日起计算利息至全部返还之日止);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要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租金损失27000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要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律师费5000元; 四、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095.3元,由原告***负担1090元;被告广州要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05.3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3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