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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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账户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总计20万元; 二、冻结申请人***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支行账号为11×××48的存单12万元。 上述被查封冻结财产,未经本院书面许可,不得处分。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5-24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