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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2021)新2801民初1884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500.00元,减半收取1,750.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500.00元,减半收取1,750.00元,由***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9-23
发布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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