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嘉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济南嘉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的银行存款409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财产线索:1、***招商银行账户6214××××7333、5240××××3333;2、***持有深圳泰山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山东中天信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济南三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股权。3、济南嘉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山东浙银嘉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山东中域特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北京嘉润盛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6696%股权、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案件申请费5000元,已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7-2 |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