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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市加特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长沙胜通汽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湘0121执367号案件的执行。

裁定终结执行后,如被执行人肖赛兰、赖应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长沙市加特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可以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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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03-24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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