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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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长沙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湘0121执恢810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星城分中心、湖南迅刻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张利文、徐义刚、张丽萍、杨利 本院执行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星城分中心申请湖南迅刻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张丽萍、杨利、湖南迅刻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徐义刚、张利文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2021-9-17 |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