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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美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6482.61元及生活垃圾消纳费90元;

二、驳回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费260元,由***负担(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负担(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6-18
发布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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