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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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杭州临安冬方贸易有限公司 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杭州丝瑶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撤回对被告杭州临安冬方贸易有限公司、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丝瑶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原告已预交4194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3-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