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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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略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保全人***所有的位于南郑区XX镇XX社区XX沟XX小区XX号楼(601)3至4层0304室,建筑面积184.53平方米,房产证号:南郑区房权证南字第XXXXXX房产一套予以轮候查封,期限为三年(自查封解除之日起计算)。 申请费4500元,由***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