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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违约金19095元。

案件受理费325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62.50元,由原告***自行负担14.50元,由被告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48元,并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0
发布日期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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