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75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二、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9-1
发布日期 2021-09-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