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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票据无效纠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沂市京景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票据无效纠纷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宣告江苏天启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140005133452198、票面金额为50000元整,汇票到期日为2019年6月28日,付款银行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支行,收款人为常州市和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临沂市京景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600元,由临沂市京景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9-28
发布日期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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