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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盐县五一网吧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402执恢81号

申请执行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徐晨超、徐琴、卢位军、海盐县五一网吧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晨超、徐琴、卢位军、海盐县五一网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恢复执行中,被执行人卢位军自动履行了本案全部申请执行标的270283元及利息,并缴纳了申请执行费3954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到此,本院的(2016)浙0402民初238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到位,本院执行的(2019)浙0402执恢81号,初执案号为(2016)浙0402执2758号一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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