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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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盐县五一网吧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402执恢81号 申请执行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徐晨超、徐琴、卢位军、海盐县五一网吧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晨超、徐琴、卢位军、海盐县五一网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恢复执行中,被执行人卢位军自动履行了本案全部申请执行标的270283元及利息,并缴纳了申请执行费3954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到此,本院的(2016)浙0402民初238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到位,本院执行的(2019)浙0402执恢81号,初执案号为(2016)浙0402执2758号一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