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平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108执保1569号 广西东臻堂商贸有限公司、莫甫芳、南宁市恩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人广西东臻堂商贸有限公司、莫甫芳与被申请人南宁市恩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日根据已生效的(2021)桂0108民初41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采取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实施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9月2日解除南宁市恩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光大)存款154998.67元的冻结。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桂0108民初41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九月九日 |
| 裁判日期 | 2021-9-9 |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