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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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银河城建环保有限公司 新疆青湖生态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乌鲁木齐市银河城建环保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银 河城建环保有限公司五家渠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22元(已减半收取),邮寄送达费60元,由原告乌鲁木齐市银河城建环保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银河城建环保有限公司五家渠分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6-23 |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