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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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马通科技有限公司 遵义汇川星颐康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杭州万马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遵义汇川星颐康医院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6990元(已依法减半收取),由杭州万马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900元(已依法减半收取),由遵义汇川星颐康医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3-2 |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