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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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贵州大地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业县支行 湖南达亿劳务有限公司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0682执保23号 申请人:湖南达亿劳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方正良,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贵州大地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光跃,董事长。 被申请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蔡彬,董事长。 申请人湖南达亿劳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本院于2020年3月13日作出(2020)湘0682财保2号民事裁定书,并依法立案执行。于2020年3月18日冻结了被申请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业县支行账户的存款100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3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17日止。于2020年3月20日查封李子仁位于临湘市(房产证号为:临房权证长安区字第××号),于2020年3月25日查封李子亮位于岳阳市(岳阳市科技局院内)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岳市国用(2010)第××号],查封期限均为一年。本案已经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