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人民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2837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28370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变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2837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因本案道路交通事故应得赔偿总额为1576951.28元;

四、变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28370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被上诉人***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上诉人***1166088.28元;

五、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平安产险深圳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2410元,由***负担4717元(一审法院已批准***免交),由平安产险深圳公司负担1985元,由***负担570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930.44元(已由***预交),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8-29
发布日期 2019-12-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