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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乡市泰昌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新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729执1269号

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牛卫华、牛建华(被执行人):

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牛卫华、牛建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9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950(其中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5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729民初124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2021-5-27
发布日期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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