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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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太原迅易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艾克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
| 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1民初2830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太原迅易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5600元,减半收取7800元,由太原迅易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550元,减半收取3275元,由江苏艾克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