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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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3执恢925号 张轩林、蔺冬梅: 申请执行人张轩林与被执行人蔺冬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陕0113民初802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蔺冬梅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现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故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恢92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7月23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2021-7-23 |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