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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天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申请人盛霞辉名下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83号西京公寓3栋1011号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天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吴红梅、肖新泉银行存款251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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