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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恒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豫C××××ד五菱牌”豫C××××ד北京牌”轿车二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在查封期间内,不得变卖、过户、损坏、转移。

三、限被执行人***五日内按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限***五日内将查封的豫C××××ד五菱牌”豫C××××ד北京牌”轿车两辆,及相关手续交至本院。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3-05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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