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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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清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闽0181执4958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申请执行人)、蔡代标(被执行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蔡代标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1380.4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11380.45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闽0181民初7455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2021-6-21 |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