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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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台州迪富联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缙云县仙都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缙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台州迪富联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在(2019)浙1122执875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对被执行人台州迪富联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2.7万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冻结、划拨、拍卖、变卖。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3-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