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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奎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乌苏市XXXX小区X栋X单元XXX室房产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21-9-8
发布日期 202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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