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临高金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本院扣划的被执行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95672元中的885736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临高金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用于清偿本案的全部债务;剩余9936元用于缴纳本案的执行费; 二、终结三亚中院(2014)三亚民二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5-10-15 |
| 发布日期 | 2021-09-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