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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房产建筑段
齐齐哈尔昱峰供热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给付齐齐哈尔昱峰供热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8年、2018年至2019年二年间的热费共计159,661.60元及违约金66,020.07元,共计225,681.6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已减半收取2342.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10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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