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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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邦服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天艺禾文阿思服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特殊程序案件执行 |
| 法院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继续冻结被申请人成都天艺禾文阿思服饰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财产线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彭州市支行,账号:22×××25)297560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8-18 |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