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黄冈市大奔运输有限公司 湖北天顺汽车运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江夏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安陆市普爱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8918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在商业三责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48109.96元; 三、被告***赔偿原告***鉴定费4600元; 上述款项给付内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办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19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