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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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日照市格莱特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日照市格莱特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新城的房屋26处(产权证号:莲国用(2012)第964号,鲁(2018)五莲县不动产权第0000239号、鲁(2018)五莲县不动产权第0000314号、鲁(2018)五莲县不动产权第0000330号、鲁(2018)五莲县不动产权第0000373号,详见查封清单),保全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