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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3312元,减半收取计1656元,保全费1270元,合计2926元,由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负担(已预交)。

裁判日期 2021-7-16
发布日期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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