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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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荣威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告河南荣威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2017年7月21日签订编号为17003459312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原告河南荣威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连带清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按揭贷款全部本息后三十日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被告***协助配合原告河南荣威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中原区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三、被告***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事项履行完毕后十日内协助配合原告河南荣威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中原区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17003459312)备案登记注销手续、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案件受理费3819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6-9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