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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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神华经贸有限公司 山东益太达投资有限公司 淄博益亮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5)临商初字第70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淄博神华经贸有限公司、淄博益亮化工有限公司、***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执行;日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持原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本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8-25 |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