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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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万嘉工贸有限公司 泛亚大陆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博泰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6民初39号民事判决; 二、北京博泰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内偿还延安万嘉工贸有限公司322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利息自2018年1月4日到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延安万嘉工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16800元,由北京博泰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70000元,延安万嘉工贸有限公司负担46800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16800元,北京博泰投资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北京博泰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00000元,延安万嘉工贸有限公司负担8400元,泛亚大陆(北京)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负担84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5-26 |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