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按《保利曼宁花园4栋202房厨房返涌浸泡维修方案》对广州市荔湾区曼宁街1号202房进行修复;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75元,被告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担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4-21 |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