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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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铭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筝笛阁201室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1403号/房权证合产字第××号】及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筝笛阁101、102、103、104室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281152号/房权证合产字第××号】作价115088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2019)皖1226民初91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借款20000000元及利息、逾期罚息(利率按合同约定计算,截止2019年1月4日利息1035188.23元,后期利息、罚息自2019年1月5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中的相应部分(应由出让方承担的税费优先从11508800元中扣除)。该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
| 裁判日期 | 2020-11-4 |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