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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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千禧园支行(账户:62×××79-156-1)存款129846.70元的冻结; 二、解除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千禧园支行(账户:62×××67-156-1)存款129846.70元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账户:62×××99-156-1)存款129846.70元的冻结; 四、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建设路营业所(账户:62×××07)存款129846.70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4-1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